曹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24-12-26 17:21

为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 用,优化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民生事业建设和工业项目用 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 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 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 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要求,结合《曹县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曹县经济园区产业规划和 本年度各类企事业用地需求,编制曹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城市综 合实力为目标,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国家 宏观调控政策,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生态优 先”的思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 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供需平衡原则,坚持有保有压和去产能、去库存等基本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 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快 又好发展。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与用途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 年度曹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24.418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4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4889公顷,工矿仓 储用地126.419公顷,城镇住宅用地177.48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0276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曹县2024年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2024 年度,供应计划落实率不得低于80%,同时不得高于120%。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 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 平。优先确保水利设施、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以及社 会民生、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养老服务设施等优先纳入供地 计划。 2.在满足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情况下,减少商品住宅用地 供应规模。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3.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需求,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力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 转型升级,推动化工产业加速迈向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
(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城镇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 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 有偿供地,统一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扩大有偿 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 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 划拨方式供地。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地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 的供应,积极推广建设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 性年期出让等多元化供地模式。优先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 地要求,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 地。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 控制增量,结合批而未供土地、未供即用土地、政府收回(收购) 纳入储备的土地,年度土地报批中当年拟供应土地等来源,挖掘 供地潜力。工业用地项目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把好准入关,提 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严格按照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 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四、空间布局与指标分配
按照《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曹县 国土利用现状图数据库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国土利用现状调查成 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商服用地13.4889公顷,主要是雄商高铁(曹县段) 站前广场、庄寨镇高铁广场商业用地和加油站用地;
(二)住宅用地177.4825公顷(包括镇街住宅用地),城 区以长江路为界,长江路以南的老城区与长江路以北的新城区均 衡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城中村拆迁、低效、空闲厂矿存量用地, 挖掘潜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三)工矿用地总量控制在126.419公顷范围内,按照产业 类别,化工、机电、纺织、林产品加工等工业用地向相应的工业 园区转移,实行集中布局,集中管理。
(四)交通运输用地7.0276公顷,主要包括金沙江路、清 江路等城区道路。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 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 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 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单位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 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
1.曹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曹县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曹县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4.曹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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