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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3日在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长 王云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奋斗目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发展质量逐步提升。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002.2亿元,增长9.4%。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9.04:48.22:42.74,三产提高1.07个百分点。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4亿元,增长11%,其中税收占比达到72.2%,提高2个百分点,主体税收比重达到53.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99亿元,增长1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88.1亿元,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715元、12913元,增长8.9%和11.8%。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458.4亿元、1591.6亿元,比年初增长8.7%和12.4%。
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粮食总产达到281.7万吨,实现“十二连增”,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全市新增茶园7000亩、高档苗木花卉2.8万亩、奶牛2万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4万亩、绿色食品8.2万亩、有机食品1.2万亩;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1件。新增农民合作社1327家、家庭农场943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14家。澳亚牧场、益客食品、东方园林、滕头园林等一批龙头企业和泰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肥城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天泽农业科技园、泰茶“良心谷”生态示范园等一批特色园区发展较好,带动作用明显。休闲农业加快发展,岱岳区、东平县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市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10余项,引进、示范新品种50多个。完成各类水利工程7060 项,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25万亩,解决了15.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改建农村公路907.5公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得到加强,新泰市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
工业转型成效明显,创新驱动*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15.1亿元、利税768.3亿元、利润464.4亿元,分别增长12.7%、6.9%和3.6%。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企业3家、利税过亿元企业26家。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636.3亿元,增长10.5 %。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增长19.5%和20.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泰安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加快建设。我市被确定为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新泰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实施技术创新项目1100余项,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15%,技改投资增长17.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42家。康平纳筒子纱数字化自动染色成套技术与装备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商标战略*实施,新增中国驰名商标5件、省著名商标14件。泰安高新区突出高端项目引进,国家“千人计划”智能机器人和激光器制造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先后签约入区。
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作用逐步增强。服务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3.5%,服务业税收占比达到46.1%。旅游业初步改善了“山热城冷、昼热夜冷、夏热冬冷”局面,“三日游”影响力持续增强,游客满意度指数保持全省前列。全市共接待游客5311.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00.5亿元,分别增长10%和13.3%,泰山游客量首次突破500万人次。现代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中国物流泰安国际物流园、泺亨
来源:招商网络
2015年泰安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5-09-14宁阳县文庙街道,解放路以东、南关路以西、团结路以北、人民路以南
宁阳县文庙街道,宁阳河以东、建设路以西、顺业街以南,振兴街以北
宁阳县文庙街道,解放路以东、南关路以西、团结路以北、人民路以南
东平县大羊镇清水坦村南,东至清水坦村土地,南至清水坦村土地,西至清水坦村土地,北至清水坦村土地。
宁阳县磁窑镇国家庄村,开拓大街(赵王河街)以北、发展大道(华丰路)以西、恒信大道(故城河街)以南
宁阳县磁窑镇大旺村和朴家宅村,G342国道以北、爵山大道以东
东至高范村土地、古台寺村土地,南至古台寺村土地、高范村土地,西至高范村土地、古台寺村土地,北至高范村土地。
北至已批未供土地、南至已批未供土地、东至渠西路、西至已批未供土地
泰山区省庄镇,北至叶家庄村、宦家峪村,南至北孙村、叶家庄村,西至、东至叶家庄村。
北至北集坡街道泉上村土地、已征未供土地,南至北集坡街道庵上村土地,东至北集坡街道庵上村土地、已征未供土地,西至北集坡街道泉上村、庵上村土地。
东至刘范村社区居委会土地、高范村社区居委会土地,南至高范村社区居委会土地,西至高范村社区居委会土地,北至高范村社区居委会土地、刘范村社区居委会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