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民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2024-12-27 10:55

为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增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做好2024年土地储备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从而达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计划总体指标。

(二)服务发展原则。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创新供给保障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供需平衡原则。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配置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达到供需平衡的总目标,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四)节约集约原则。控制增量土地的收储,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化收储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三、计划安排

(一)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惠民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共计395.1546公顷,其中新增征收储备土地271.5559公顷,收回存量储备土地123.5987公顷。

(二)2024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

惠民县2024年度计划供应储备土地总量为395.1546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38.523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16.6644公顷,商服用地5.02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37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5700公顷,特殊用地1.0000公顷。

四、保障措施

(一)全力抓好储备计划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合作,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确保计划高效有序推进。

(二)切实做好储备资金保障。加大对土地收储的资金投入力度,储备土地在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供地。

(三)实行储备土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收储台账,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可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土地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同步跟踪土地收储项目实施情况。

附件:1.惠民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表

2.惠民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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