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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加快培育具有省会特色的预制菜优势产业集群,抢占乡村产业振兴制高点,打造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引擎,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预制菜产业集聚集群发展。鼓励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下同)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平台,采取园中园等方式,强化财税、资金、土地、技术、人才保障,打造功能完善、设施完备、服务配套的产业集中区,吸引预制菜产业链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集中进驻,培育一批高端化预制菜生产园区基地。重点建设提升天桥区山东(济南)预制菜产业园、商河三产融合发展创新园、济阳食品产业城、山东莱芜国家农业科技园等产业园区,全力打造全国预制菜产业链总部基地和中国北方预制菜产业特色发展高地。聚焦培育粮油食品、高效畜牧、精致果蔬、名品三辣等百亿级食用农产品产业集群,创新实施产业链培育计划,放大预制菜产业集聚效应。对新上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以上的预制菜项目,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优先推荐申请纳入省“十强”产业和“雁阵型”产业集群,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强化资源要素和政策集成,增强预制菜产业集群规模优势。到2025年,基本形成200亿元的预制菜产业规模;到2027年,综合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优做强预制菜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优质预制菜企业培育库,加快培育以“菜篮子”产品预加工为核心,牵引上游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下游餐饮以及配套制造业发展的预制菜企业群体。健全高成长性预制菜企业激励机制,对成功认定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的预制菜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的预制菜企业,市财政分3年给予最高 60万元奖励,第一年奖励30万元,第二、三年仍在库的每年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市级每年评选20家预制菜优秀企业,每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预制菜冷链物流配送体系。积极争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配套项目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促动预制菜从“原料—车间—餐桌”全程闭环供应。利用中央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加强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和销区前置仓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自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享受中央财政资金基础上,市财政按照单个主体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总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叠加补贴。支持拥有自建自采基地的预制菜企业申请加入“菜篮子”直通车配送队伍,按照每辆“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不高于购车款的50%、不超过8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培育龙头冷链物流企业,按照我市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给予奖补。(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依托菜果菌茶、畜禽水产等农特资源,引导预制菜产业链条向上游延伸,支持预制菜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运用自建基地、订单生产、合同收购等方式,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等模式,打造标准化、设施化、规范化、规模化“第一车间”“原料车间”,推动更多预制菜原料供应本土化。每年支持打造25个左右“菜篮子”保供基地,对单个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每年评选认定35家以上国家、省、市三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年择优支持10家以上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基地),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一村一业、一村一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村级农产品基地新建项目,按照每村30—5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提升预制菜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整合院校企科技创新资源,丰富产学研合作模式,搭建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提高预制菜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推动预制菜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支持预制菜头部企业领衔申报省级预制菜联合研发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对新获批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预制菜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扶持;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技改项目等,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总额的15%给予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预制菜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鼓励预制菜企业申报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对申报成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预制菜产业双招双引力度。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工商资本在预制菜领域投资兴业,对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预制菜项目,落实省市县财政联动支持措施,按照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奖补资金由省、市、区县按照5:3:2的比例分担;对年实际新增投资3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按照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区县按照8:2的比例分担。加强预制菜行业人才智力支撑,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增设预制菜相关专业课程,采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式,建立预制菜人才实训基地或产学研基地,对成功入选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培育一批预制菜电商、营销、品牌等本土化产业人才,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对引进的预制菜产业领军人才、优秀经营管理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型人才等,落实人才政策“双30条”的相关支持政策。(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预制菜行业标准体系。推动省市一体建设预制菜产业研究院,整合全产业链资源,制定和维护产业规范标准,提高行业自律、自我发展水平,以高标准引领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预制食品生产标准,强化预制菜“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管。健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按照“三品一标”要求从生产源头管控食材质量,对上年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对每个产品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40万元奖补;对当年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建设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20万元奖补。(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预制菜产业品牌营销拓展。积极开展泉城预制菜企业和产品品牌创建,纳入“泉水人家”公用品牌范围一体打造,鼓励参与“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评定,对新成功入围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预制菜品牌主体,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为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预制菜企业发展电商,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对参加符合条件的国际和全国性展会的预制菜企业给予展位费、运输费等补助,对在国家级相关农业展会上新获得金奖的预制菜品牌,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认真落实《济南市支持打造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十条措施》(济政办字〔2021〕45号),大力培育预制菜出口产业集聚区和出口企业,畅通外循环渠道,推动预制菜“走出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创新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积极争取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现代农业强县、农产品加工业(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等奖补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支持预制菜产业项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打造预制菜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项目,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导基金优先给予支持。在不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争取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预制菜企业新上项目。建立预制菜产业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引导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有针对性开发金融产品,着力改善预制菜产业金融生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生产企业由济南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单户政策性在保余额最高可至1000万元,贷款利息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予以优先补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莱芜银保监分局、济南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预制菜产业发展组织推进。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的市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定期会商重大事项,及时解决行业发展问题。将预制菜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督促区县真抓实干,创塑具有地域特点的预制菜发展优势。
以上各政策措施由责任单位负责解释,与我市现行优惠政策及上级政策有重合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附件:济南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
附件 济南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
一、主要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规划全市预制菜产业发展布局,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问题,组织讨论重要文件。加强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推进政策落实,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马保岭 副市长
召集人:王青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曹军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员:宁延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吕兴霞 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林钟 市教育局总督学
何文红 市科技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尹衍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车夕奇 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张维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姜春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奉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卜繁钢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学忠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郦弘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夏庆 市口岸物流办副主任
王刚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工会主任
牟新 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登振 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副行长
吕娟 莱芜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李波 济南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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